永州市林业局简介
永州市林业局,作为永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,根据《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》和《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》设立,其主要职责包括:
1. 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,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,监督实施相关标准,进行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、监测和评估。
2. 组织和指导造林绿化工作,监督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,以及植树造林、防沙治沙等生态建设活动。
3. 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,负责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和执行,管理林地、林权,实施林权登记和发证。
4. 协调和指导全市湿地保护,制定湿地保护计划,监督合理利用,履行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。
5. 维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,组织救护繁殖和栖息地恢复,以及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监督管理。
6. 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,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业改革,维护农民的林业权益。
7. 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,优化资源配置,指导林业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监督。
8. 承担森林防火工作,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管和森林公安工作。
9. 组织林业科技和外事工作,推动林业队伍建设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。
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、资源林政法规科、造林科、计划财务科、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科和政工科,分别负责机关日常运转、法规监督、造林管理、财务管理、纠纷调处和人事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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